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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大型刑辩技能研讨会圆满结束

出处 | 甘肃律师网 时间 | 2010-6-25

           
      由省律师协会和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大型刑辩技能研讨会于6月20日圆满结束。6月19日研讨会开幕时,省司法厅巡视员、省律协党组书记张克年和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先后致辞。省律师协会赵荣春会长主持开幕式。
 
      这次研讨会是省律协副会长、刑委会主任尚伦生律师在2009年参加全国律协刑委会会议时,与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商定的培训项目。经过半年的筹备,于6月19日—20日在兰州市顺利召开。这次研讨会不仅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和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明揩分别作学术报告,还邀请了全国知名刑辩律师钱列阳、张青松、韩嘉毅等人参加刑辩论坛活动。讲课专家的级别之高、参会律师的影响之大,在我省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律师培训中尚属首次。这次活动深受我省广大律师的欢迎,本应限制在200人以内的培训规模,最后实际参会人数达到了260余人。仅庆阳市就有近二十名律师自费参加了培训活动。
 
      在这次研讨会上,北大陈瑞华教授为我省律师就“两院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背景、现状及条文的法律精神等方面,作了全面、深入、权威的解读。陈瑞华教授认为,“两个规定”的出台,为刑事辩护工作提供了机遇,也增加了辩护工作的难度。广大律师只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范操作,才能取得好的效果。清华大学张明揩教授则以独特的视角,就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进行了分析、批判,认为传统的“四要件”构成理论已经不能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他认为以“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解释犯罪构成具有明显的优势。张明楷教授也认为,无论“三阶层”还是“四要件”,都是认识问题的工具,律师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运用哪种方法解释刑法。张明揩教授还就被害人承诺、期待可能性理论等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在报告的最后阶段,张明楷教授解答了甘肃律师们提出的疑难问题。
 
      19日下午,在北京、甘肃两省、市律师参与的刑辩论坛中,针对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风险和“两个规定”,两地的十余名律师先后登台发表见解。律师们普遍认为,既要注意防范风险,又不能因为存在风险而放弃刑事辩护,毕竟被告人需要律师的辩护和帮助。大家一致认为,风险皆因不规范操作而引发,只要按规范操作,刑辩律师的风险就能降低到最小程度。关于“两个规定”,多数律师认为这是国家推进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或主要成果,“两个规定”的实施,必将为减少错案的发生提供制度保证。也有个别律师担心,“两个规定”有可能无法得到完整的贯彻执行。但大多数律师表示,困难是暂时的,发展是必然的,大家对刑事辩护工作充满期待。在论坛的自由发言阶段,甘肃律师与省内外的专家律师、学者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
值得一提的是,原《中国律师》主编、现《民主与法治》杂志副主编刘桂明先生应邀到会,不仅在刑辩律师论坛第一单元作了主题演讲,还主持了第二单元的讨论。刘桂明先生睿智、风趣、幽默的风格,赢得了与会人员的热烈掌声。
 
      研讨结束时,省律协秘书长崔皋平和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互赠纪念品。省律协副会长朱万润、李勇、李兴禄及省律协刑委会40名委员参加了本次培训活动。会议期间,刑委会主任尚伦生与有关人士就加强我省年轻律师的教育和刑事辩护技能培训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初步共识,有关方面将为我省继续举办类似的较大规模的培训活动提供支持。
 
      6月21日,省律协刑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对本次活动作了总结。刑委会主任尚伦生、副主任王亦农、赵耀、张卫东及刑委会秘书长梁芳等参加了会议。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总体上是成功的,组织工作严密、得力,刑委会也通过这次活动积累了举办大型培训活动的经验。这次培训活动内容丰富、实务性强,对于提高我省律师的辩护水平具有积极意义。但从北京和我省律师互动的情况看,我省律师与北京律师之间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需要加强学习和提高。同时,刑辩论坛的部分内容显得单调、时间短,缺乏针对性。刑委会主任会议一致认为,这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培训、交流活动中进一步改进,尽量满足我省广大律师的需求。
 
附:研讨会照片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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