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芳,女,兰州大学法律系毕业,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2000年执业。现系东方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甘肃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先后获得兰州市优秀律师、甘肃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曾获得甘肃省律师演讲比赛一等奖。
梁芳律师对刑事法律及相关理论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执业以来,梁芳律师以刑事辩护业务为重点,先后办理了160余起刑事辩护案件。取得了很好的业绩。在为兰州大学教师黄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中,由于制定了正确的务实辩护策略,辩护获得成功,被告人最终被免予刑事处罚;在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干部高某某涉嫌贪污一案辩护中,梁芳律师积极调查取证,并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无罪的辩护观点,并在法庭上进行充分论证。该案最终由检察机关做撤诉、撤销案件处理;梁芳律师义务援助辩护的兰州东部市场“三轮车夫”盗窃案、“沈六斤”故意杀人案,均或无罪判决,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梁芳律师先后发表了《量刑程序中的律师答辩》、《向被告人发问的技巧》等专业论文。梁芳律师曾连续八年为全省律师岗前培训讲授刑事辩护技能课,得到广大学员的充分肯定,该课程是最受学员欢迎的内容之一。在第八届西部律师论坛上,梁芳律师负责组织的“刑辩分论坛”为所有分论坛中最受律师欢迎的论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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