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庞波,在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康生、兰州市司法局局长曾晓勇、副局长李瑛的陪同下,到甘肃东方人律师事务所视察指导工作。
根据司法部的安排,从今年4月到2008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实践活动,省司法厅对这项活动极为重视,及时下发了《实施意见》。在主题实践活动的第一阶段——学习讨论阶段结束之际,庞波厅长带领省司法厅有关部门、省律师协会负责人,对兰州地区的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指导。
庞厅长指出,“主题实践活动”不是搞形式,而要做扎实、具体工作,重点是做好“十件实事”。法律服务人员要进一步端正态度,提高思想认识;律师要通过学习和讨论,提高自身素质,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律师要放眼社会、放眼未来,律师要关注民生、关心弱势群体,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只有律师的地位提高了,形象改善了,律师的业务才能不断扩大,才能良性发展;律师应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树立律师的形象。
庞厅长希望,广大律师要认真学习,勤奋工作,把“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视察活动结束时,庞厅长等领导与东方人所部分律师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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