鍥炬爣
涓滄柟浜哄緥甯堜簨鍔℃墍
鍥炬爣 鍥炬爣 鍥炬爣 鍥炬爣 鍥炬爣 鍥炬爣 鍥炬爣 鍥炬爣 鍥炬爣 鍥炬爣 鍥炬爣 鍥炬爣
账号:
密码:
 
新闻动态
告地税局不作为法院判律师败诉

出处 | 法制晚报 时间 | 2006-2-27


  法律硕士郝劲松诉东城地税局不作为案,昨天在二中院终审进行了缺席宣判。法院认定,郝劲松举报北京铁路局拒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东城地税局已调查并作出答复,行政答复合法,驳回了郝劲松的上诉。 

  昨天,由于第三人北京铁路局迟到,法院缺席宣判。2004年9月16日,郝劲松在列车餐车消费后索要发票时,被告知没发票,只给了收据和收执。郝劲松向地税部门举报,北京铁路局存在销售饭菜、商品等拒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 


  东城地税局随即立案调查,没有发现问题后,书面答复了郝劲松。郝劲松不服,将东城地税局诉至法院。 

  二中院认为,餐车将餐券交给乘客以换取发票的行为,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也不属于拒开发票的行为和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的行为。 

  今天上午,郝劲松称,他的诉讼行为已经对铁路餐车发票的使用起到了作用。  
 
地址:兰州市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写字楼7层) 电话0931-8477247 传真0931-8478761
版权所有:甘肃东方人律师事务所 设计制作:宏点网络  陇ICP备18000269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3489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34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