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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执行程序开始后,案外人可否提出不同意见?
留言时间:2006/2/27 19:23:59 留言人:匿名
留言内容:
执行程序开始后,案外人可否提出不同意见?
回复时间:2006/2/27 19:30:13
回复内容:
可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提出不同意见,即执行异议。提出执行异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l)必须是案外人;
(2)必须是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
(3)必须是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如执行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人民法院批准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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